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土壤重金属检测仪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1日,重庆市长寿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物核对处置的 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物核对处置的 信息公告
2023年5月11日,根据2023年重庆专项抽检方案,重庆市长寿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重庆市涪陵食物药品查验所按照抽检查验法定程序对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长寿区桃源榜首分公司的本地茄子做监督抽检,现场填写重庆市食物安全抽样查验奉告书1份、食物安全抽样查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并现场拍照了样品、抽样人员、被抽样人员相片9张。2023年5月12日,样品送达重庆市涪陵食物药品查验所。2023年5月30日,重庆市涪陵食物药品查验所出具食物安全监督抽检查验陈述(No:D23SC03631),该批次本地茄子查验定论为:经抽样查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物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定量》要求,查验定论不合格。
(一)监管部门的查询处理状况:2023年5月3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查验陈述、查验成果通知书,并制造现场笔录1份,口头及书面奉告当事人如对查验进程、查验成果有贰言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长寿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贰言。2023年6月26日,本案经同意立案查询。
(二)产品操控状况:该批不合格本地茄子当事人购进15kg,抽样基数为10kg,被抽3.368kg(悉数送至重庆市涪陵食物药品查验所),余下6.632kg当事人悉数出售结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查验陈述后,责令当事人中止出售不合格本地茄子,并按有关要求召回、整改到位。
(三)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查办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榜首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榜首百二十四条榜首款第(一)项的规则,责令当事人立马中止出售不合格产品,并作出如下处分: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状况:经当事人排查,本地茄子的不合格原因是栽培进程中土壤残留。整改状况:当事人进一步学习了《食物安全法》,许诺往后将执行人员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厉实行进货查验责任,根绝此类事情产生,合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