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31 来源:土壤重金属检测仪
(2023年第79号)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在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中,触及我区4家运营企业,4批次食物不合格。现将核对处置完结状况布告如下: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查询。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3日的老姜合计5kg,抽样3.06kg,到陈述送达当日,当事人出售的上述同批次老姜已悉数出售结束。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催促和帮忙江津区顺眼生鲜食物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顺眼生鲜食物超市自查,形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农产品栽培土地遭受重金属镉污染。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期限整改,要求其继续做好进货查验作业,执行主体职责,查验货品检测陈述,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1日对江津区顺眼生鲜食物超市依法立案做出具体的查询。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运营者进行了问询查询,并制作了问询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通过查询取证,已查清案子现实。江津区顺眼生鲜食物超市运营重金属残留超越食物安全规范定量的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正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的行政处分。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查询。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9月10日的散装老姜合计19kg,抽样3.2kg,截止陈述送达当日,当事人出售的上述同批次散装老姜已悉数出售结束。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催促和帮忙江津区汤再红副食运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汤再红副食运营部自查,形成该批次散装老姜不合格的原因系栽培环节在重金属超支的土壤中栽培导致铅含量超支。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催促和帮忙江津区汤再红副食运营部期限整改,要求其将抽检不合格状况及时奉告供货商及出产商,并继续依法实行进货查验职责。整改后,该店复查定论为合格。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6日对江津区汤再红副食运营部依法进行了问询查询,并制作了问询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通过查询取证,当事人出售涉案散装老姜,建立了进销货台账并索取了供货商的资质文件、检测陈述,当事人实行了进货查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则,食物运营者实行了本法规则的进货查验等职责,有充沛依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并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的,能够免予处分,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形成人身、产业或许其他危害的,依法承当补偿相应的职责。本局对当事人运营抽检不合格的散装老姜的行为不予处分。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查询。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的云南小黄姜合计13.5kg,抽样3.034kg,截止陈述送达当日,当事人出售的上述同批次云南小黄姜已悉数出售结束。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催促和帮忙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运营有限公司江津年代广场店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运营有限公司江津年代广场店自查,形成该批次云南小黄姜不合格的原因系栽培环节在重金属超支的土壤中栽培导致镉含量超支。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催促和帮忙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运营有限公司江津年代广场店期限整改,要求其将抽检不合格状况及时奉告供货商及出产商,并继续依法实行进货查验职责,一起加大对运营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整改后,该店复查定论为合格。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27日对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运营有限公司江津年代广场店依法进行了问询查询,并制作了问询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通过查询取证,当事人出售涉案云南小黄姜,建立了进销货台账并索取了供货商的资质文件,当事人实行了进货查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则,食物运营者实行了本法规则的进货查验等职责,有充沛依据证明其不知道所收购的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并能照实阐明其进货来历的,能够免予处分,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形成人身、产业或许其他危害的,依法承当补偿相应的职责。本局对当事人运营抽检不合格的云南小黄姜的行为不予处分。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江津区渝帆餐饮店予以查询。经查,该批次鸭肠加工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的合计1.5kg,抽样1.5kg,到陈述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已悉数用于抽检。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催促和帮忙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渝帆餐饮店自查形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其在出产的悉数过程中不合法增加甲醛溶液用于消毒、防腐或漂白。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期限整改,要求其继续做好进货查验作业,执行主体职责,查验货品检测陈述,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整改后,该公司复查定论为合格。
重庆市江津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22日对江津区渝帆餐饮店依法立案做出具体的查询。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问询查询,并制作了问询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通过查询取证,已查清案子现实。江津区渝帆餐饮店加工甲醛超越食物安全规范定量的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正告并罚款的行政处分。